About-cancer/causes-prevention/risk/substances/z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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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中的致癌物質

燃煤電廠。

癌症是由某些改變我們細胞功能方式的基因引起的。 當細胞分裂過程中複製DNA時,其中一些遺傳變化自然發生。 但另一些是環境暴露破壞DNA的結果。 這些暴露可能包括物質,例如煙草煙霧中的化學物質,或輻射,例如來自太陽的紫外線。

人們可以避免一些引起癌症的風險,例如煙塵和陽光。 但是,其他因素則更難避免,尤其是當它們處於我們呼吸的空氣,我們喝的水,我們吃的食物或我們用來工作的材料時。 科學家正在研究哪些暴露可能導致或促進癌症的發展。 了解哪些暴露有害,以及在何處發現,可以幫助人們避免暴露。

根據美國國家毒理學計劃的第14份致癌物報告,以下所列物質是最有可能影響人類健康的致癌物。 但是,僅僅因為一種物質已被指定為致癌物質,並不意味着該物質必然會致癌。 許多因素都會影響接觸致癌物的人是否會患上癌症,包括接觸量和持續時間以及個人的遺傳背景。 了解有關環境致癌物和癌症風險的更多信息。

  • 黃麴黴毒素
  • 馬兜鈴酸
  • 石棉
  • 聯苯胺
  • 1,3-丁二烯
  • 煤焦油和煤焦油瀝青
  • 焦爐排放
  • 結晶二氧化硅(可呼吸尺寸)
  • 螢石
  • 環氧乙烷
  • 甲醛
  • 六價鉻化合物
  • 煤炭家庭燃燒產生的室內排放
  • 礦物油:未處理和輕度處理
  • 鎳化合物
  • 二手煙(環境煙)
  • 煤煙
  • 含硫酸的強無機酸霧
  • 三氯乙烯
  • 氯乙烯
  • 木屑